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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4日,阳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,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经阳曲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对全县从严防控措施,严格车辆人员出入管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自4月15日5:00起,对出入阳曲县实施临时交通管制(解除时间另行通知),车辆及人员只进不出。
在阳曲县边界主干道由公安部门设置交通管制卡口。
对执行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垃圾清运车、疫情防控、供水供电、殡葬车辆等特殊车辆予以放行。
对城市生活基本物资、防控急需物资等相关的保障车辆,在核验通行证明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验码测温戴口罩后予以放行。
对参与疫情防控的流调溯源、执法检查、核酸采样和城市运行保障等工作人员,凭有效工作证件,验码测温戴口罩后予以车辆放行。
对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形的,由所在村(社区、居委会)负责提前联系医院等机构,安排专用转运车“点对点”接送,必要时由120负责转运或由公安交警引导护送。
边界其他道路落实属地责任进行封控管控。
交通管制期间取消本辖区对管控有影响的单向交通管控措施。
阳曲县居民非必要不出县,区域内减少人员流动,禁止人员聚集。
非阳曲县居民非必要不进入阳曲县。
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强行通行的,一律依法处理,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根据疫情防控情况,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。
4月15日7:30开始
阳曲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
4月14日,阳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,鉴于目前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、严峻性,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,经省、市专家组综合研判,决定在阳曲县域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采样时间
4月15日上午7:30开始进行全员核酸采样。
采样地点
请居民按照乡(镇)、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,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。
检测对象
阳曲县域内所有居民(包括本地常住人口、暂住人口、临时流动人口、外籍人口等)。
特别告知
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相关规定,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周内的人员,向居住地所在乡(镇)、社区居委会报备后,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。
因外出等原因不在阳曲县域的,可在公告发布后,自行进行核酸检测,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向居住地所在乡(镇)、社区居委会报告。
有关要求
请阳曲县域内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,对拒不配合、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、扰乱秩序、瞒报、谎报、伪造信息的人员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请根据乡(镇)、社区居委会组织安排,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、外籍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分时段按所在乡镇、社区统一安排,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,确保不漏一户一人。
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戴口罩,自觉保持两米以上距离,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,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。
请广大居民照顾好老人、孩子,听从乡(镇)、社区居委会安排,有序参加采样。
当前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请大家务必做好自我防护,非必要不流动,严格落实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多通
风、不聚集、两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。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、不传播、不评论,做到不信谣、不造谣、不传谣。让我们万众一心,共同守护家园平安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