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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1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汕头、湛江临港经济区建设总体方案新闻发布会。根据建设方案,汕头临港经济区总规划面积104.93平方公里,湛江临港经济区总规划面积148.81平方公里。两个方案均明确提出要强化港区建设、构建临港特色产业集群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改革创新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五个方面重点任务,目标是力争到2030年汕头、湛江临港经济区汇聚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关键企业,成为国内外产业转移的重要目标区域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新典范,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。
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、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,支持政策措施加大“放权赋能”力度,明确提出要赋予临港经济区管理机构地级市经济管理权限,并依法承接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赋予的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,给予两个临港经济区更大自主性和灵活性。在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力度方面,省级层面将从财政资金、人才、用地、用能、金融、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临港经济区大力支持,如给予财政资金专项补助、延伸适用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相关支持政策、分级分类优化保障用地指标等。